互惠生
由于奥地利居留法的变更(2006年1月1日生效), 奥地利国内有关部门负责签发居留证.
奥地利驻上海总领馆负责受理来自上海, 江苏, 浙江, 安徽地区申请人的居留申请, 其它地区由奥地利驻北京大使馆负责. 要求本人亲自到使馆申请, 不能邮寄. 递交材料时一式俩份(原件和复印件).
18至28岁的外国人可作为社会服务人员最长12个月被奥地利家庭雇佣. 要证明已具有德语知识水平.
请注意: 为了将您的申请转寄到奥地利国内的有关部门, 所有资料需递交两份(原 件及复印件.)
所需资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:
- 递交一份填写的表格“Sonderfälle unselbständige Erwerbstätigkeit“并在该表格上 签字(可在网址Niederlassung/Formulare下载.)
- 两张近照(3.5 x 4.5cm 至4.0 x 5.0cm)。
- 递交一份有效护照(包括两张护照复印件)
- 出生公证书(经过翻译, 外交部和大使馆双认证; 需递交原件)
- 无犯罪的公证书(经过翻译, 外交部和大使馆双认证; 需递交原件)有效期为3个月
- 递交一份有效的负责劳工机关的申报证明,
- 具备以下几点的社会服务人员的工作合同:
- a)全部免费的膳宿证明(住处的详细地址, 膳食)
- b) 每周的零用钱(每周约60至70欧元),
- c) 参加德语班的可能, 其费用的一半由雇主支付(每月约50欧元),
- d) 雇主为社会服务人员支付覆盖所有险项的保险单(每月约175欧元)
- e)有关德语(基础)知识的证明(比如: 语言学院德语班的证明)
备注: 所有需要递交的公证书必须经过相应的各自外交部(中国或蒙古国)认证, 然后才能经过奥地利大使馆认证(每份认证费为30欧元).
